关于做好2025年下半年辽宁大学自学考试主考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办法(试行)》《辽宁省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实施细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试行办法》等文件精神,严格自考专业本科毕业论文(以下简称“毕业论文”)各环节的质量管理,严肃处理各类学术不端行为,切实提高毕业论文质量,现就我校2025年下半年自学考试主考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进度
1.2025年5月28日至6月6日,符合条件的考生完成校内报名;
2.2025年7月6日前,完成开题相关工作;
3.2025年9月初,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完成自考实践环节报名;
4.2025年9月14日前,撰写毕业论文,完成初稿;
5.2025年9月30日前,毕业论文定稿;
6.2025年10月1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原创性检测学生自检;
7.2025年10月17日前,完成毕业论文原创性检测学校检测;
8.2025年10月30日前,通过毕业论文答辩,提交论文终稿及相关材料。
二、具体要求
(一)校内报名与缴费
考生应在理论课考试全部通过后报名毕业论文实践环节,报名考生登录“辽宁大学自学考试管理平台论文报名系统”进行申请。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1。已有账号的考生登录 https://lnumzk.jxjy.chaoxing.com/申请报名;未注册的考生登录http://16q.cn/5Op06h进行注册,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后再申请报名。所有考生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缴费。
审核通过的考生需通过“辽宁大学自学考试管理平台论文报名系统”中“缴费模块”缴纳论文指导费500元/人、毕业论文答辩费350元/人,具体缴费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缴费报名无效。
(二)毕业论文开题
学院向考生公布选题范围或可选题目列表,选题范围和可选题目应切合实际,与专业知识紧密相关。考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结合本人研究方向确定论文题目,并填写《辽宁大学自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附件2)。论文题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三)毕业论文撰写与指导
各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学校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对毕业论文质量的管理,组织考生毕业论文工作。考生需按照学院毕业论文样本、学术规范撰写毕业论文。
指导毕业论文的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于同级别职称)。选派讲师为指导教师的,须选择教学水平高、科研能力强、高度负责的教师。指导教师全面负责毕业论文相关教学活动, 具体参照《辽宁大学本科毕业论文管理规定》指导考生撰写毕业论文,并协助做好论文终稿的原创性检测、修改与答辩准备工作。学院可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毕业论文指导与辅导。
(四)毕业论文管理系统的使用及论文原创性检测
学校将使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对2025年下半年自学考试主考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进行管理及原创性检测,检测标准具体如下:
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采用“维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检测模块)”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小于30%视为通过。
拟申请学位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采用“维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检测模块)”和“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小于30%视为通过;任一系统检测结果大于等于30%视为不通过。
(五)毕业论文答辩
各学院答辩前需成立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应由本学科或相关学科专家奇数人员组成,不得少于3人。答辩委员会主席原则上由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于同级职称)的教师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可为有关专家、外聘高校教师、本校教师,但需具备答辩教师资格。答辩委员会的职责是:安排答辩程序,主持答辩过程,做好答辩记录,评定论文答辩成绩并写出评语。答辩需现场进行,答辩的组织过程要严肃、认真、规范。
考生答辩后,需由指导教师将考生的毕业论文过程材料电子版上传至论文管理系统,并长期留存纸质版材料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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