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下半年苏州大学自考社会自考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申请审核结果公示与论文写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我校2025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自考专业本科专业(法学、人力资源管理、新闻学)毕业论文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已经结束。为做好毕业论文的下一阶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位考生务必仔细阅读!
一、审核结果查询
报考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自考本科法学、新闻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论文的考生,须专业计划内课程考试(含实践性环节考核)已全部合格,如考生专业计划内有课程未通过,则审核结果为不通过。本次毕业论文报名3186人次,审核通过2134人次,不通过1052人次。审核结果详见附件1:《2025年下半年苏州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自考毕业论文申请审核结果公示》。
特别说明:审核通过结果仅作为我校论文准入使用,不作考生毕业条件参考。关于社会自考专业考试计划调整的课程替代及学分、门数计算规则,推荐阅读:《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及考试计划调整相关事项》https://www.jseea.cn/webfile/selflearning_infomation/2024-08-28/7234491734644756480.html
考生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请在2025年6月12日(周四)—18日(周三)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致电苏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联系人:陆老师,电话:0512-67169138。
二、论文平台登录与缴费
审核通过的考生须于2025年6月12日(周四)—23日(周一)登录苏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http://jxjy.suda.edu.cn)完成论文报名费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本次报名。论文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费。
如需报名论文培训,请在论文报名费缴纳界面支付,并于2025年6月24日(周二)前完成缴费。
在缴费成功后,请关注并查阅苏州大学自学考试在线教学平台站内信、通知、手机短信等,以免错过后续论文各环节重要通知!具体缴费操作说明详见附件2:《社会自考考生登录苏州大学自学考试在线教学平台缴费操作说明》。
三、论文平台阶段时间安排
1. 考生选择论文方向:2025年6月12日(周四)—2025年6月24日(周二);
2. 指导教师分配:截至2025年6月27日(周五),由专业所在学院具体安排;
3. 考生提交任务书:2025年6月28日(周六)—2025年7月7日(周一);
4. 考生提交初稿:2025年7月5日(周六)—2025年8月15日(周五);
5. 考生提交中期报告:2025年7月5日(周六)—2025年8月18日(周一);
6. 考生提交定稿:2025年8月16日(周六)—2025年9月22日(周一);
7. 定稿成绩发布与复核:截至2025年9月30日(周二),由专业所在学院具体安排;
8. 答辩通知与现场答辩:截至2025年10月26日(周日),由专业所在学院具体安排;
9. 答辩成绩发布与复核:截至2025年10月28日(周二),由专业所在学院具体安排;
10. 考生提交终稿:2025年10月13日(周一)—2025年10月31日(周五);
11. 最终成绩发布:截至2025年11月11日(周二),由专业所在学院具体安排。
备注:根据论文指导审阅的实际进程,时间如有微调,以系统设定日期和专业所在学院具体安排为准。各位考生须严格按照本次毕业论文各阶段起止时间,合理做好论文写作计划。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各环节文稿者,本次论文写作不合格,须在下一批次重新报名毕业论文。
四、毕业论文写作流程
1. 考生的毕业论文工作在苏州大学自学考试教学平台(以下简称“教学平台”)http://jxjyzk.suda.edu.cn 进行。考生须在教学平台/论文资料模块下载《苏州大学继续教育论文系统学生端操作使用说明》,认真阅读并了解各阶段文稿提交次数以及如何查验文稿提交状态,正确使用教学平台进行各阶段文稿提交、查重等工作。
2.毕业论文文本一般由题目、中英文摘要、 关键词、目录、正文、结论、参考文献、致谢、附录等部分构成。
3.毕业论文的撰写应做到条理清晰,逻辑性强,符合写作规范,正文字数(不含封面、目录、摘要、参考文献、致谢、各类附录等)原则上不低于 8000 字。
4. 毕业论文主要流程:
(1)考生在教学平台内选择本人毕业论文写作方向,须注意论文方向不是论文题目,论文题目需要考生在后续环节根据论文方向自定。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择论文方向者,不能被分配指导教师,不能进行下一阶段的毕业论文写作。
(2)专业所属学院根据考生选择的毕业论文方向分配指导教师。
(3)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撰写并提交《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任务书模板可在教学平台/论文资料处下载)。任务书阶段,考生须提交论文题目,论文题目应当与论文方向相符,但不能照搬论文方向。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者不能进行下一阶段的毕业论文写作。
(4)指导教师批阅任务书,给出评语。
(5)考生撰写并提交毕业论文初稿,初稿应以论文标准格式写作(写作格式可在教学平台/论文资料处下载)。初稿阶段,考生可根据指导教师评语修改并提交论文题目。毕业论文初稿自愿查重,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提交毕业论文初稿,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者不能进行下一阶段的毕业论文写作。
(6)指导教师批阅毕业论文初稿,给出评语。
(7)考生提交毕业论文中期检查报告,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提交中期检查报告,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者不能进行下一阶段的毕业论文写作。
(8)指导教师批阅毕业论文中期检查报告,给出评语。
(9)考生继续完善论文,查重并提交毕业论文定稿。定稿应以论文标准格式写作(写作格式可在教学平台/论文资料处下载)。定稿阶段可最后一次根据指导教师评语修改并提交论文题目,在后续环节中论文题目不得变更。毕业论文定稿上传教学平台后,必须在教学平台内通过维普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查重,考生须等待查重结果返回,查重通过的(查重报告中“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25%)定稿方可提交给指导教师批阅。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提交毕业论文定稿,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者不能进行下一阶段的毕业论文环节。
(10)指导教师批阅考生毕业论文定稿,给出定稿评语和定稿成绩。定稿成绩≥60分者方可参加答辩。
(11)考生查看并复核毕业论文定稿成绩。
(12)考生答辩。论文答辩具体日期及相关事项以专业所属学院通知为准,考生须及时关注学院的通知信息、手机短信通知及教学平台站内信通知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凭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到我校指定地点参加答辩,答辩小组根据考生答辩情况评定答辩成绩。逾期未参加答辩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另行安排补答辩,考生所交材料以及论文指导费不退,须重新进行论文报名。
(13)考生查看并复核毕业论文答辩成绩。
(14)考生答辩后,须继续完善论文,查重并提交毕业论文终稿。终稿应以论文标准格式写作(写作格式可在教学平台/论文资料处下载)。终稿阶段,论文题目不得变更。毕业论文终稿上传教学平台后,必须在教学平台内通过维普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查重,考生须等待查重结果返回,查重通过的(查重报告中“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25%)终稿方可提交给指导教师批阅。毕业论文终稿作为考生的论文留档材料留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毕业论文终稿者答辩成绩无效。
(15)指导教师审核毕业论文终稿,给出审核意见;
(16)考生查看毕业论文最终成绩=(定稿成绩+答辩成绩)/2。只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毕业论文终稿并审核通过者,方可产生毕业论文最终成绩。
五、其他相关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第40号,凡经查实存在毕业论文买卖、代写、剽窃抄袭、伪造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一律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毕业论文初稿、定稿可通过教学平台提供的“论文格式检测”功能进行格式检测,格式检测结果供考生参考,不影响稿件提交。
3.毕业论文查重必须通过教学平台提供的“苏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维普论文正版检测专用通道”进行查重。
4.已发表的论文不能再用于毕业论文。
5.新闻学专业审核通过的考生缴费成功后,须在2025年6月27日(周五)前寄送2篇在县级或县级以上正式媒体或刊物上公开发表的新闻作品原件(以寄出时间为准),建议使用顺丰普快寄送。寄送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文景路1号苏州大学独墅湖校区二期传媒学院,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12-65882035。逾期未寄送新闻作品原件,视为报名不通过,报名费不退。
6.未尽事宜,可联系相关专业的老师咨询。
法学专业所属学院: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姜老师、王老师,0512-65226808;
新闻学专业所属学院:苏州大学传媒学院,张老师,0512-65882035;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所属学院: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周老师,0512-65880295。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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